您现在的位置: 江苏宝应经济开发区 >> 投资创业 >> 优惠政策 >> 信息正文
税收优惠
作者:wanshanb…    信息来源:经济贸易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13        

在中国,生产加工型外资企业涉及到的主要税种有货物进口环节的关税、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公司所得税三大税种,其它还有个人收入调节税、房产税、契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等小税种。

企业来宝应开发区投资建厂可享受的优惠政策如下:

1、增值税

产品全部出口:零税率和出口退税优惠(具体优惠参照国家产业政策执行);

产品部分或全部在中国市场销售:公司缴纳的增值税需另行商榷。

2、公司所得税

    公司所得税具体优惠可面议。

 

3、个人收入调节税

企业派驻或聘请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宝应所缴纳的个人收入调节税由开发区财政全额退还。

4、关税

企业进口设备只要符合中国产业政策,免税进口。

5、其它小税种,纳税额很低,亦可优惠。

6、企业在宝应开发区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后,即可申请办理设备货物进出口许可证。具体报关、商检、船务等相关工作由开发区全程帮办服务,不收任何中介服务费。

信息录入:admin    责任编辑:bed 【字体:
  • 上一条信息:
  • 下一条信息:
  • 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
    收藏本站 | 设为首页 | 管理入口 | | English Version
    地址:江苏宝应县叶挺东路开发大厦 邮编:225800 电话:0514-8276508 传真:0514-8250218
    Copyright 2007-2008 © www.bed.gov.cn 江苏宝应经济开发区 All Rights Reserved.推荐1024*768分辨率